姜志刚,被逮捕!
9月18日,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,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、银川市委原书记姜志刚涉嫌受贿一案,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日前,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姜志刚作出逮捕决定。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1960年8月出生的姜志刚是江苏东海人,1982年7月参加工作。早期曾在军工企业、中央组织部、国务院国资委任职。
2013年5月,姜志刚任北京市委常委、组织部部长。
2017年4月,姜志刚调往宁夏,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。当年6月,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、银川市委书记,至2021年1月调离。
2019年3月,2018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成绩公布。银川市得分69.69,测评成绩未达到70分,银川市全国文明城市资格被停止一年。时任银川市委书记姜志刚,曾代表市委向银川全市人民表达“诚恳的歉意”。
2023年3月17日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,姜志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,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。
2023年8月30日,姜志刚被依法“双开”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称,经查,姜志刚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大肆接受和组织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旅游活动,违规使用财政资金建设楼堂馆所;组织原则缺失,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,违规干预原管理单位人事安排,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;违规收受礼品礼金,利用职权为本人及亲友低价购房,违规帮助亲属入股私营企业;纪法意识淡漠,贪婪无度,大搞权钱交易,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、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,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
来源:人民网、红星新闻、中宏网
编辑:游冉
